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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高新区神中 发文时间: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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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道口中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9-12-31 09: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高新区神中 字号:[ ]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五)本着自愿申报原则,省建档立卡学生、低保护学生必须填写申报,残疾学生和其它学生自愿填报。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学校和总务处也将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1.成立班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认定小组,小组长为各班班主任,小组成员四到五人。申请资助的学生不能为小组成员。

2.各班参照神道口中学德育处下发的通知要求,本班组织申请人提交《神道口中学申请资助调查表》,名额不限。其中,省建档立卡学生、低保护学生必须填写申报,残疾学生自愿填报。

3.班主任组织对提交申请表的同学进行小组评审,通过调查、走访等方法,对符合家庭经济贫困事实的学生进行认定、排序、汇总。将本班级的《神道口中学申请经济困难调查汇总表》和《神道口中学申请资助调查表》的纸制版和电子版交至级部初审评定。

4.由级部通过各班提供相关电子版和纸制版资料通过调查、谈话等形式,再次评定筛选,将以级部为单位将名单按贫困程度排序并汇总后,由级部将级部汇总名单上报至德育处。

5.由学校认定小组进行学校级申请排序。学校对于有疑问学生再次谈话调查,将学生贫困情况进行筛选排序后,由学校向区级提交校级申请档案及电子档案包。逐级报送,最后确定认定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责任编辑:姜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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