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4944318899/2020-00032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高新区一幼 | 发文时间: | 2020-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高新区第一幼儿园突发舆情管理应对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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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舆情快速反应、研判和应急处理能力,应对新媒体新信息时代舆论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我园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园公共事件舆情信息应急处理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逐级上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舆情应急预案,由第一报告人,及时报告园长,园长第一时间上报高新区教体处。园长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舆情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园长立即深入第一线,配合相关部门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 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春锋 园长 副组长:薛超飞 成 员:齐冬梅、李青、刘蓉蓉、李琳琳、常颖、国婷婷、宋洁、魏文博。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体处请示报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薛超飞负责,其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及时报组长。 三、突发公共事件类别、级别划分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 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幼儿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幼儿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包括利用幼儿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幼儿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震灾害以及各种次生灾害等。 6.疫情期间影响幼儿园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包括延时开学、隔离措施不到位和集中爆发疫情等。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报送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园长和教体处报告,不得延报。书面材料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漏报、瞒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 报送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舆情应急处置流程 1.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常颖) 2.发生舆情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舆情信息。(各班班主任) 3.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舆情研判会议。(启动应急预案) 4.针对一般事件园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舆情蔓延,第一时间通知所有教职工针对事件不做任何转发和评论,班主任密切关注班级群及家长的舆情动向。同时上报教体处和高新区综合督导组。(上报人:薛超飞) 5.针对重特大事件,第一时间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采取措施控制舆情蔓延。 6.24小时之内需反馈处理意见。 7.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区党工委管委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并由高新区教体处办公室统一发布。 8.将最终的舆情处置结果形成报告上报教体处。 (三)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高新区教体处舆情信息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区管委决定。决定应依法立即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 (四)应急结束 紧急状态的解除,以上级宣布、公布为准。 五、信息保障 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附: 舆情报告上级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1.舆情上报负责人:薛超飞 2.上级主管部部门: 高新区教体处学前科:唐爱敏0631-391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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